10月28日,巴中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8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仲彬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彭耀学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桂英、周茂琦、谭启汉、张玉策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钟廷学参加会议。1名省、3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3名公民旁听了会议。市人政府副市长李树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兰新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支卫平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副秘书长、机关各工作机构等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蒋兴权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书面);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社会治安管理情况的报告》、研究处理《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落实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周书生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决议〉的议案》的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李芳等11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大对被撤乡镇公共服务的议案》的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将表决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社会治安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预期两天,10月29日完成相关议题后结束。(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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