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简介 新闻搜索
巴 中 市 巴 州 区 平 昌 县 通 江 县 南 江 县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新华网巴中分频道 -> 正文 今天是:   
巴中市民政局对“巴中市博爱儿童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决定
【2008-11-18 9:36:51】 【来源:新华网巴中分频道】【字体:  】 【颜色: 绿

据巴中市民政局消息,2008年9月10日,巴中市民政局依法对“巴中市博爱儿童协会”开展实地年度检查,对该会存在的问题,现场作出了限期(2008年9月30日前)整改要求,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该会并未按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2008年10月29日,该局再次书面发出限期(2008年11月5日前)整改通知,截止日前,该会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巴中市民政局决定:对“巴中市博爱儿童协会”予以撤销登记,不准再以该协会名义开展各项活动,其证书和印章自行作废。 (沈东琛 李启哲)

 
 
责任编辑:李林 页面功能: 【打印】 【关闭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四川频道或新华网四川巴中分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四川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四川频道或新华网四川巴中分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四川频道或新华网四川巴中分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四川频道或新华网四川巴中分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新华网四川频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