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简介 新闻搜索
巴 中 市 巴 州 区 平 昌 县 通 江 县 南 江 县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新华网巴中分频道 -> 正文 今天是:   
明年起 全国小学初中取消借读费
【2008-11-20 16:31:15】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字体:  】 【颜色: 绿

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取消和停止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川和成都如何执行,相关政策还在研究之中

记者昨日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总减免金额约190亿元。

据悉,此次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证照类收费、鉴定类收费、教育类收费和考试类收费等,主要项目有:义务教育杂费、义务教育借读费、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暂住证(卡)工本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争议仲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农机服务费、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费、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等,共计100项,涉及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流动、执业资格、工程建设、外贸出口、药品生产、农业生产等多个领域,总减免金额约190亿元。连同自2008年9月1日起停征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约170亿元,今年以来国家采取的减费措施可直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360亿元。

此外,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也将全面清理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针对这一通知,四川和成都将如何执行呢?昨晚,记者分别联系了省、市财政部门主管宣传的负责人。省财政厅主管宣传的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新出台的政策,目前为止省财政厅还没有具体的措施出台,至于四川如何执行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市财政局主管宣传的负责人则回复记者称,他们目前还没有接到省厅的文件,对于成都如何执行还不清楚。

小学生每年最多省1600元,初中生省4000元

成都关注·免收借读费

小学生每年最多省1600元,初中生省4000元

借读费是由于学生跨省、市(地)、县(市、区)借读,占据了当地一定的教学资源所收取的费用。据记者了解,从2004年起财政部就要求免收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而在城市中小学之间,借读费一直被列为物价局核准的一个规范性收费项目,允许学校收取。一旦免收,非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入学,收费将更加便宜。因此,明年将取消借读费的消息引起了成都各大中小学师生的强烈关注。

成都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布的《关于二00七年秋季成都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小学借读费标准为:义务教育示范学校1600元/生·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改制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窗口学校1200元/生·年;其他学校800元/生·年。

初中借读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学校3600元/生·年;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改制学校(如石室联中、七中育才和树德实验中学)4000元/生·年;市级示范学校2800元/生·年;一般中学2000元/生·年。

而就在今年8月,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也明确表示,从今年秋季开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但借读费仍然是保留的收费项目,学生需要缴纳。

四川如何执行财政部的新规?记者昨晚就此问题询问了省教育厅计财处有关负责人。据介绍,目前教育厅尚未收到相关免收借读费的通知,另外,由于教育收费是由财政部门订立收费项目,物价部门订立收费标准,四川今后如何执行还有待通知。

昨晚,在双林小学附近,家住联合小区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都是外地人,儿子以前没有在成都读书。现在儿子已经到了读小学的年龄了,选择城东的一所小学读书,找了很多关系,学校还是收取了3000多元的借读费。李先生认为,国家早就应该出台强制性的政策取消借读费了。    

(记者 江俊 汪玲 张松)

 
 
责任编辑:赵飞 页面功能: 【打印】 【关闭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四川频道或新华网四川巴中分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四川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四川频道或新华网四川巴中分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四川频道或新华网四川巴中分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四川频道或新华网四川巴中分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新华网四川频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