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北龛和黄家沟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
《巴中市北龛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巴中市黄家沟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巴中市人民政府(巴府函【2008】24号和【2008】25号)批准实施,现将两小区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27-5265826
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1:
巴中市黄家沟小区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一、规划简介
2006年6月,受四川省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委托,巴中市规划设计院承担了四川省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家沟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工作组于2006年6月初到现场进行了多次踏勘,2006年6月10日向规划和建设局领导汇报了初步方案,并就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用地布局、道路系统、基础设施安排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讨论与沟通。2006年6月22日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领导对方案进行会审,在会审意见基础上,工作组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和细化工作,并形成正式方案。2007年7月19日举行了由建委组织召开的黄家沟规划设计评审会,会议给予黄家沟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宝贵意见。会后工作组根据会议纪要对黄家沟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做了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形成规划成果。
二、现状概况和存在问题
1、区位关系
规划区位于巴中市主城区东边,新建的通巴快速干道从该区域中部穿过,距市中心约3公里。
规划区东至达县210公里;西至南充260公里,重庆460公里、成都450公里;北至广元180公里、汉中250公里,交通方便。
2.规划范围
本规划区范围为:东至杨家沟沿线;南至牌坊田—白胡斗嘴沿线山脚;西邻中坝—杨家坝小区;北至原达—巴公路边山岩。规划总用地约1.66平方公里,南北宽约0.8公里,东西长约2.2公里,呈不规则带状。用地属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辖区范围。
3、建设用地条件
通过对影响建设用地的地质、坡度、坡向、植被等因素分析,该用地地形条件比较适合居住用地开发和建设。对区域内用地进行评价,目前没有发现因人类工程直接诱发的重大地质灾害,但是用地岩质陡边坡内分散存在一定数量的崩塌和滑坡。这类用地如处置得当可以进行居住区开发建设活动,如处置不当,则容易引发较严重地质灾害。除此之外,其它皆为可建设用地。
4.用地情况
(1)现状用地类型主要为村民居住用地、耕地、园地、未利用荒地以及堰塘冲沟等用地,其中包含原巴州区饲料厂用地
(2)现状用地性质主要为已征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5、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形起伏较大,变化比较复杂,存在一定数量的崩塌和滑坡等不良地质灾害现象,改造为建设用地需要一定规模的整治工作。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第146号令);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6、《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 97-2003;
7、《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
8、《巴中市中坝-杨家坝控制性详细规划》(2002);
9、《四川省巴中市黄家沟小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四、规划原则
1、本着“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分珍惜和节约土地”的基本国策,合理规划、灵活布局;
2、深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用地规模和建设强度:努力提高土地使用价值,利用规划区土地级差地租效应,优化配置空间资源,集约用地;
3、以人为本,加强污染防治,改善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建立良好的生产空间和人居环境,使规划区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4、明确功能分区,保护自然山体景观资源和“山城水景”环境风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巩固和加强规划区发展基础;
5、注重对用地结构与土地经济效益的分析研究,为建立在土地贮备制度条件下有计划招标、成片出让、综合开发提供信息和技术依据,作为城市建设、政府经营城市的引导和控制,以实现城市规划确定的目标。
五、规划目标
依据规划区所处的区位、现状条件和发展态势,结合巴中城市总体规划和中坝-杨家坝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功能要求,确定规划目标为:明确用地功能,合理布局生活空间和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高规划区环境质量,把黄家沟小区建设成各种设施配套齐全、环境优美舒适的山水园林新区。
六、规划区性质与规模
1、规划区性质
依据规划原则和目标,确定本规划区性质为:休闲式居住小区,既是巴中市中心城区的拓展区和东入口门户形象标志区;又是连接兴文组团的过渡带。
2、规划区规模
规划区用地面积166.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54.51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6.00公顷,道路广场用地30.70公顷。考虑到规划区目前现状主要居住形态为村民住宅,居住人口难以作为建成后规划区居住人口的计算依据,所以规划区居住人口的测算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依据。
规划区居住建筑以多层和中高层建筑为主,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进行推算,可居住人口2.88万人,人均居住用地27平方米。
七、用地布局
综合考虑规划区区位关系、用地条件、现状利用情况,本规划用地布局可以概括为三大特点。
1、生态网络
以区域内黄家沟溪流和南、北两侧山体为骨架,局部保留沿河两岸河谷地带,形成滨河绿地,将规划区地质条件复杂、不宜建设、高差较大的地段布置为规划区生态景观绿地:规划区内A2-2地块布置为公园,作为插旗山公园的延伸段,这三大部分与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形成规划区绿色生态网络。
生态网络将规划区划分为相对独立、规模适中的功能组团,成为每个组团的生态边界,从而有效控制整个规划区的土地开发强度,提高了适宜建设用地的建设容量,保持地块使用的高效率。
生态网络自身具备地貌的多样性特征,包含水面、河谷、冲沟、深丘、陡坡、高地等形态,具有独特的可识别性,强烈反映规划区的地方特色。同时,根据不同的地形条件,可以将生态网络内的用地或保留、或利用,使其成为防护绿地、休闲场所、亲水空间、景观界面、步行网络等,保持生态景观绿地使用功能的多样性,使其真正成为可控制,可识别、可进入的多功能规划区生态网络。
2、景观轴线
在规划区中部地势较平坦位置已建有一条平行于黄家沟的通巴快速干道,形成规划区景观轴线。
该轴线西连规划区山体公园、东接白胡斗嘴。以此为骨架,自东向西布置规划区行政办公大楼及中心广场、商业金融、配套居住、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街头绿地、公园、滨河绿地。中轴对称的布局形态使之成为规划区景观形象展示轴线,同时承担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和物资集散、交通运输等配套功能,成为能够辐射规划区全境的服务组团。
3、功能组团
功能组团是指被生态网络划分的规划区各功能组团,他们相对独立,又通过生态网络、规划区道路、基础设施相互连接,犹如链条上的不同链块,相互依存。
功能组团以主干道和中心广场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片区:
(1)西北组团主要由居住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公共绿化用地。部分用地布置为居住用地及配套公居住用地共服务设施用地。
(2)西南组团主要由市级公建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中小学用地。部分用地布置为居住用地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东北组团主要用于布置专业批发市场和对外交通用地,如家具、土特产、农资、牲畜等,并适当配建一定的居住用地和村民拆迁安置区。
(4)东南组团主要用于布置文化娱乐用地和居住用地。
八、土地使用规划
1、居住用地
(1)规划居住用地布置四个居住社区,布置方式为沿主干道由西向东布置在不同高程的台地上,其间用支路联系。西北组团为一个居住社区;西南组团为一个居住社区;东北组团为一个居住社区;东南组团为一个居住社区
(2)规划区居住用地总面积54.51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32.83%。
2、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以居住社区为单位布置基层综合文化设施及社区体育活动设施。
(2) 规划区九年义务教育主要由居住社区配套小学和中学承担,规划区内规划一所中学、两所小学
(3)规划区幼儿园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规划人0.8—1.0万人规模进行规划,共布置3处。
(4)一级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按服务人口0.8-1.0万人布点,布置在规划区服务组团内,结合社区公建服务设施和服务半径建设,按医院级别和有关医院设计规范确定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5)在服务组团居住配套公建用地内,根据服务人口规模布置农贸市场三个。
(6其它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详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3、行政办公和文化娱乐用地
居住区中心广场布置两片行政办公和文化娱乐用地,主要用于规划区行政管理机构、企业办公机构和相关服务办公机构。 行政办公用地1.64公顷、文化娱乐用地0.97公顷,占规划区用地1.57%。
4、商业金融用地
(1) 在规划居住区西入口布置一处市级商业金融服务用地,因其紧临规划的巴中市体育中心且环境较好,可建设成为其服务的宾馆和商业建筑。
(2) 居住区中段临中心广场布置一处商业金融服务用地。
(3) 临插旗山小区入口布置一块为社区服务的商业金融服务用地。
(4) 居住区东端主要为专业批发市场和对外交通用地,如家具、土特产、农资、牲畜等,沿规划道路布置为规划区服务的商业金融服务等用地。
(5)商业金融规划用地20.09公顷,占总用地12.10%。
5、绿化用地
(1)公共绿地
布置一个小公园:即A2-2地块。
街头景观与游憩绿地包括沿黄家沟沿线绿地。
公共绿地总面积7.14公顷,占规划区用地4.30%。
(2)防护绿地
北至原达—巴路一线陡坡地带、南至牌坊田—白胡头嘴沿线山脚、地质条件不良地段、堡坎等高差变化较大的地段均布置为防护绿地,防护绿地总面积11.76公顷,占规划区用地7.08%。
(3)附属绿地
附属绿地包括居住社区内绿地、城市外围景观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居住社区根据规模必须布置组团绿地并提高用地指标;地块之间应根据视线通透的原则设置景观绿化带。
6、地块划分原则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以上各类布局用地进行划分编号,并对用地性质细分和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原则加以说明。地块划分原则为:地块划分应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唯一性,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等尽量单独划分,以便重点优先保证;依据城市道路、步行道等形成的人工界线,地块划分尽量形成单一性质的用地。详见地块控制指标。
7、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1)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2)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
(3)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
(4)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化率、公园绿地面积规定;
(5)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
九、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现状
规划区现状道路主要包括通巴快速干道;路基宽度约12米,长约2.2公里;
2、规划原则
根据周边情况和组团式的用地布局,结合该片区地形特点、现状道路走向以及现状用地界线等诸多因素,规划布置科学、合理的交通系统。
3、规划内容
在分析该片区的地形和周边情况的基础上,规划基本内容为沟通内外交通联系,理顺内部道路关系,完善山地步行系统,按照规范规定布置停车港、站、场。
整个道路系统为网格式加自由式道路结构形态,道路骨架为“三横四纵”,共分为三级,红线宽度分别为36米、18米、12米。主干道贯穿整个规划区,联系每个组团,并为规划区远期拓展留下接口;组团路相对独立,承担组团内部交通的联系、疏散等功能。
道路交通规划内容如下:
(1)对外交通道路
因现在正在建设的通巴快速干道贯穿整个规划区,它既是规划区城市主干道;又是主要对外交通道路,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式。
(2)规划区东西向次干道(三横)
在规划区中部临主干道北侧362-370米台地上规划一条平行于主干道、红线宽度12米的东西向,其车行道宽度8米,双向2车道。起点通巴快速干道K0+433米处,终点规划区东侧白胡斗嘴。
在规划区东北方向规划一条红线宽度18米的东西向次干道,其中车行道宽度14米,双向4车道。起点规划区东端主干道,终点与插旗山小区相接;它的作用是既能将区域内370-440米台地上的地块连接;又能与远期城市道路形成环状交通网络。
在规划区中部临主干道南侧355-365米台地上规划一条平行于主干道、红线宽度18米的东西向次干道,其车行道宽度14米,双向4车道。起点巴玉路,终点规划区东侧白胡斗嘴
(3)规划区南北向次干道(三纵)
规划区内南北向次干道分别位于主干道K0+433米、K1+085米、K1+702米、K2+300米处。红线宽度18米,其中车行道宽度12米,双向2车道。
(4)规划区支路
在规划区西南方向370-380米台地上规划一条红线宽度12米的东西向支路,其中车行道宽度8米,双向2车道。起点南侧18米次干道,终点规划区中心广场。
(5)规划区步行梯道
规划区明确标识出的步行梯道需严格控制;其他没有明确标识的步行道路依托规划区的生态网络绿地进行建设,形成遍布规划区每个角落的山地步行道路系统。
(6)在规划区内规划社会停车场1处,占地0.77公顷。
(7)本规划区必须按居住建筑每300平方米配置1个停车位,公共建筑每200平方米配置1个停车位的标准执行。
(8)在规划区中部规划公交首末站及站场1处,占用地0.64公顷。
4、道路分幅
(1)36米:7.5+21+7.5米
(2)18米:2+14+2米
(3)12米:2+8+2米
5.道路规划指标
(1) 规划区道路总长13.23公里,道路网密度7.97公里/平方公里;
(2)道路广场用地30.70公顷,占总用地18.49%。
(3)最大纵坡:7.0%:
(4)平曲线最小半径: 主干道R≥100米
次干道R≥40米
支道R≥36米
十、工程管网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1)现状
现状片区供水仅有城市供水支管接入原饲料厂段。
(2)用水量
分类指标法
本规划区用水量预测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并参照有关分类用水指标估算;
本规划区居住按400升/人·日,公建按0.5-0.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日,其它用地(包括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市政设施、绿地等)估算指标为0.1-0.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日,未预见用水量、漏失率及其它按上述各项之和的15%-20%计。经计算,本规划区总用水量为1.2万立方米/日。
综上所述,规划区用水量采用1.2万米3/日。
(3)水源及接口
按照巴中总体规划,本规划区供水由城市水厂供水。给水接口位于规划区西侧,规划一条管径300毫米的配水干管;另规划一条管径200毫米的配水干管进入高位水池。
(4)给水系统
水厂距规划区3公里,规划区主要建设用地标高约在355-440米之间。为满足规划区的供水安全,规划于西南向某高地(标高390米)处设高位水池一处,容量为2200立方米。
规划给水配水主干管布置成环状,可根据开发时序分期建设。规划区内沿规划道路形成DN300一DN200环状供水管道系统,保证供水安全性。同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消防供水规范,沿规划区内道路布置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给水管网的具体布置和管径详见给水排水规划图。
(5)消防用水
消防给水采用低压制,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发生火灾时由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加压。室外消火栓以不大于120米间距沿道路设置,区内各景观水体均为消防备用水源。
区内建筑设计必须遵循现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范。
(6)管材
室外给水管道采用给水铸铁管。
2、排水工程规划
(1)现状:
规划区内现为雨污合流制,就近排入水体,影响环境。
(2)排水体制
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本规划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通过规划雨水管道排放至水体,污水应进入规划污水管道集中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污水系统
规划区污水量按给水量的90%计,污水总量为1.1万立方米/日,规划污水干管管径500毫米。
根据规划区地形条件,地势南北高中间低,截污干管沿主干道设一条,污水经无能耗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处理后,就近排入城市污水主干管。经污水主干管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4)雨水系统
雨水排放遵循就近排放的原则,雨水管道布置充分考虑地形特点,充分利用规划区绿化带和现有沟壑。区内雨水全部重力流排放。暴雨强度公式采用 :q=167A(1+clgP)/(t+b)n,因本地未统计出各项地方参数,故采用临近地区(汉中)的地方参数q=434(1+1.04lgP)/(t+4)0.518。降雨重现期采用1年,地面集水时间取10分钟。径流系数取值:Φ=0.7,规划雨水干管管径1200毫米,要求沿自然冲沟处留出排洪沟的位置,沿南北两侧山体脚下设置截洪沟,保护规划区的安全,规划建议下一步进行防洪专项规划。
(5)管材
污水、雨水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或聚氯乙烯缠绕管。
断面尺寸较大的管道采用石砌暗沟。
3、电力工程规划
(1)现状
区域内已有110千伏和35千伏输电线呈南北向架空铺设。
(2)用电负荷
本规划区用电负荷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测算:以城市电力详细规划阶段的负荷预测,采用居住建筑用电取值(20~60w/m2),考虑本地区实际情况取下线20w/m2。
经计算,本规划区用电总负荷约3.32万kw。
(3)供电电源
本规划区由城市电网供电。
(4)配电网
在负荷密集地段规划设置10千伏开闭所2座,开闭所容量规划1.0万—1.2万千伏安,按二进线10或12出线考虑,各开闭所10千伏电源采用环网供电,以提高供电可靠性。开闭所附设于公建内.具体位置详见《电力电信燃气工程规划图》。
大型公建、重要的市政设施等负荷超过300千瓦的用户,自设专用配电房,其中负荷超过300千瓦的专用配电房由开闭所专线供电。小型建筑、道路广场、园林绿地等分散负荷,由10/0.4千伏公用配电房低压配电。各开闭所内也附设10/0.4千伏配电设备,低压配电服务半径为250-300米。本规划建议10/0.4千伏公用配电房采用处型美观。占地少的成套设备。
各变配电房电源采自附近开闭所,采用电缆环网供电方式。
中压、低压配电网全部采用地下电缆。保证规划区内市容整洁,区内道路照明及广场照明管线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下穿管直埋.其他电力电缆采用电缆沟敷设方式,从本规划区电缆沟至公建或住宅各单元总配电箱采用PVC管埋地引入的敷设方式。
4、电信及共用天线CATV工程规划
(1)现状
市话由巴中市电信局装机,移动电话中转站网络覆盖全区。
(2)市话需求量
本规划区电信规划指标按现行国家《城市建筑物通信设施设计标准》进行预测:规划指标45部/百人,适当考虑公用电话。
整个规划区预测市话总容量约为1.4万门。
(3)电信网络
拟建电信支局一座,规模为1.4万门,电信局占地约0.3公顷。
根据人口密度及总体布局规划区内设邮政所2个。邮政所与其他公共建筑合建,不另占用地。此外,区内商场、宾馆、车站等处,可根据需要增设邮电营业网点,以方便群众。
区内高压走廊采用架空线路,部分地段和特殊情况采用地下埋设。对现有通信电缆予以严格保护。设计电信排管走向及管孔数详见《电力电信燃气工程规划图》,区内电信排管成环网体系,由电信排管至单本建筑采用穿管直埋方式进入每一幢建筑室内分线盒。
电视系统由城市CATV网覆盖。规划确定CATV电缆不单独占用管线走廊,CATV电缆与电信电缆同管敷设,但不应共管孔。城市道路上的电信主管道,应留2-3个管孔供CATV电缆和其它弱电线路专用。
5、燃气工程规划
(1)现状
城区输气管沿中坝干道铺设,紧邻规划区西侧入口。
(2)规划
本规划区采用天然气为生活主要能源,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的设计标准进行用气量预测。
居民生活用气规划指标采用0.4立方米/人·日,公建用气量按生活用气量的30%计。估算规划区内总用气量为1.6万立方米/日。
规划区天然气气源来自城区配气网,区内天然气接口位于规划区西侧入口,可就近接入规划区。配气管网采用中压单级系统,各用气楼栋设置用户调压箱,中压配气管工作压力为0.1--0.2兆帕。管材采用钢管焊接接口,配气主干管成环状,以提高供气可靠性。
6、工程管线综合
规划原则上电力电缆或电力电缆沟、排水管设于道路的东南侧,给水管、天然气管和电信排管设于道路的西北侧。
规划区内电力电缆为明沟,覆土最浅,在地坪面,其次为电信排管埋深0.8-1.0米,给水管和天然气管,埋深1.0-1.2米左右,雨水管埋深大于1.8米,污水管埋深在2.5-3.0米左右。
十一、城市设计导则
巴中市为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而本规划区是巴中市中心城区的拓展区和东入口门户形象标志区,且是连接兴文组团的过渡带,具有重要的景观地位。规划区内建筑的形式、色彩、尺度应与山城水景城市风貌相协调,城市空间景观节点应在城市设计指导下建设,其余地区建筑应结合周边环境和地形条件设计建设。
1、规划采用增加街头绿地、敞开通巴快速路南侧河滩绿地等方式加强通巴快速路的城市景观效果。
2、通过布置规划区主入口、中心广场绿地、增强规划主干道对景效果等方式强化规划主干道的街道景观效果。
3、通过布置街头广场绿地和行政办公、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形成规划区景观轴线,并对空间景观节点应进行城市设计。通过街头绿地和景观轴线通透绿化等方式,丰富街道景观,加强景观轴线的景观效果。
4、规划区南、北两侧山岩一线的绿化建设应注重山体的整体性和植被的观赏性,并进行城市设计,以满足山脊轮廓线控制及绿化景观要求。
5、黄家沟沿线应注重亲水空间设计。
6、圆包梁地势较高,规划为城市小公园,公园应作详细设计。
7、东部市场园区应注重整体环境设计和沿通巴快速路沿线的城市立面景观设计。
8、东北部村民建房组团应注重整体风格营造及整体环境设计。
9、居住社区配套公建区应注重景观设计。
10、景观设计的重点是建筑风貌、广告、绿化、道路铺砌和路灯等市政设施和小品的形式和创意。
11、应注重节点建筑和工业建筑屋顶形式的景观设计和灯饰设计,灯饰工程与建筑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2、建筑景观控制
(1)建筑体量和尺度
多层居住建筑体量、尺度不宜太大,小高层建筑、公共建筑体量、尺度可稍大,考虑与南北两侧山体的协调。
(2)建筑高度控制
居住社区应注重低层、多层、小高层建筑的合理布局,形成丰富有序的城市空间。本小区为多级台阶用地,建筑层高按低台阶为中高层、中台阶为多层、高台阶为低层建筑。南、北两侧山岩附近的建筑高度不宜超过其侧旁的山脊线。小高层建筑高度宜控制在30米以下。河道两侧建筑应多退建筑红线,增大绿化面积。
(3)建筑色彩
居住建筑以白色、浅暖色(米黄、橙色、锗石色等)系列为主,公共建筑可以重色为主,体现其在城市中的景观地位。建筑的房顶、檐口、阳台、门窗等可运用不同色彩和造型以增加建筑鲜明特色。
(4)建筑节能
建筑朝向宜南北向布置,屋面及外墙均做保温,建筑间距满足日照数的要求,建筑物的平面布置有利于自然通风。
十二、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1、规划原则
绿地系统规划充分利用现状地形地貌与植被,调整植被构成,绿化与环境形象协调,满足景观、游憩、休闲、社交等多功能需求。
绿地系统规划遵循生态平衡原则,从植被的生态习性、环境条件入手。绿地系统与规划建设用地系统有机结合,为全体居民提供满意的绿化开敞空间。
2、规划措施
结合“透山透水”的总体思路,在主干道南侧部分地段设置滨河绿带。
尽量利用不可建用地,自然地形中的冲沟、崖线等作为绿化用地,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布局体系。
保留区内几处地形制高点,用作公共绿化用地,绿化与场地平整建设不得破坏其天际轮廓线。
图则所示的城市绿化用地、组团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在城市开发建设时不得侵占。
各地块在满足分图图则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还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重视绿化效果。
区内所有道路均应按规划的道路断面配置行道树和绿化隔离设施。
3、植被分布与配置原则
总原则:乔木、灌木、草本地被植物相互结合,常绿与落叶相互搭配,注重立体绿化与植物季相变化;注重现有植被保护。
①滨河绿带植被分布以自然演替为基础。减少维护管理费用,重点地段布置特色与景观林地。
②广场、公园绿化宜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点缀景观树种。
③防护绿地以保护现有植被为主,再局部补栽成活率高、养护管理容易的树种。
④交通性道路绿化选择树形整齐、四季常绿、大苗成栽、管理方便的树木;生活性道路绿化选择抗性强、病害少、树冠大的树木,林草结合。
4、绿地指标
规划区绿地系统主要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组成。
①公园绿地面积5.82公顷,占规划区用地3.51%,人均公园面积1.95平方米。公园绿地必须严格保护并不准任意置换,街道绿化严格按规划执行,不准侵占。
防护绿地面积10.26公顷,占规划区用地6.18%,人均防护绿地面积3.44平方米。
②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居住区公园绿地每处不小于10000平方米,小区游园不小于0.5平方米/人,每处不小于4000平方米;组团绿地不小于0.5平方米/人,每处不小于400平方米。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本规划区因现状开发建设因素,居住绿地以组团绿地方式建设,主要为公共设施入口广场绿地和居住组团绿地,不计入公园绿地指标。
③本规划确定绿地率不低于30%。建设用地内应有集中绿地,集中绿地面积不得小于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
④根据《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红线宽度在40米以下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本规划区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
十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生态建设以加强绿化为重点,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治理水土流失。应避免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破坏。绿地系统建设,能源、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
2、依靠节能和改善能源结构,提高用户气化率:控制油烟排放量.提高二氧化硫的去除量。
3、规划区尘活污水处理实施沿江污水截流与污水的集中治理。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4、加强对规划区内市场园区的环境污染防治。
5、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集中处理方式。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本规划区不设垃圾转运站,结合服务半径,居民区垃圾收集点按70米设1个。公厕沿主干道设置5座。
6、声环境治理:主干道沿线噪声是规划区噪声的主要声源。规划声环境达到国家标准。
7、按国家有关大气环境保护规定,该地区执行空气环境质量2级保护标准。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小于0.06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小于o.1毫克/立方米。
8、按区域水环境保护要求,达到Ⅱ类地面水水质保护标准。
十四、经济分析
1、开发态势
(1)正在建设或即将建设的单位
已经开工实施的通巴快速干道。
(2)规划区及周边用地现状级别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巴中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巴府函[2005]20号),规划区属中心城区五级。
表1:巴中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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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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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老城区主要有西外街、商业街、南泉寺街、文庙街、中城街、东城街;
江北新区以巴人广场为中心,东至吊桥头,西至兴州街、北至二台阶、南沿滨河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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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老城区主要有草坝街至西华街、南池路、新市街、东干道、土星街、大东内街、大东外街、政府街、文庙街、东城街、公园街、中城北街、巴河南路、南龛路;
江北新区以江北大街为轴线东至市检察院、西至保险公司、北至二台阶,南沿滨河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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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老城区主要有西干道至凤谷街、草坝街、通佛路、红碑湾路、后坝街、南坝干道部分、五号桥、桑园坝;
江北新区以江北大街为轴线,东至宕梁街心花园、西至市委党校新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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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三级区域外近期开发建设范围,主要包括回风小区、后坝小区、中坝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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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四级区域以外的城市规划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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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土地级别范围以巴中市基准地价级别图为准 |
表2:巴中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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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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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2310.35元/平方米 |
1485.16元/平方米 |
933.44元/平方米 |
605.06元/平方米 |
388.61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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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2万元/亩 |
99.01万元/亩 |
62.023万元/亩 |
40.34万元/亩 |
25.91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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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1006.64元/平方米 |
766.415元/平方米 |
596.855元/平方米 |
406.665元/平方米 |
288.75元/平方米 |
|
67.11万元/亩 |
51.10万元/亩 |
39.79万元/亩 |
27.11万元/亩 |
19.25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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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
654.32元/平方米 |
513.50元/平方米 |
447.64元/平方米 |
325.33元/平方米 |
237.15元/平方米 |
|
43.62万元/亩 |
34.23万元/亩 |
29.84万元/亩 |
21.69万元/亩 |
15.81万元/亩 |
2、用地经济性
规划区采用“生态网络+功能组团”的布局方式,使大量的用地都能有绿化边界,可以提高土地的级差地租效益。北面陡坡用地作为巴中“山水”城市的自然资源,应通过绿化建设予以保护,不得作为房地产开发出让,南面黄家沟一带河谷台地景观较好,亲水性强,可进行一定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为规划区配套服务的会展、招待等项目,以提升土地的利用价值。南面一带河谷台地应作为街头绿地,从而体现规划区“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通过用地规划调整和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使规划区各功能得到最大的有效发挥,整体环境质量大大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充分体现,使规划区成为可持续发展城市的组成部分。
3、结论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巴中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巴府函[2005]20号),通过对现状土地利用的分析,结合规划用地评价,除规划区规划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用地等不可出让的用地外,确定规划区能够出让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的土地级别调整为:
(1)居住用地级别应调整为第4均质区域的较优或一般标准;
(2)商业、金融等公共设施用地级别应调整为第3-4均质区域的较优或一般标准。
十五、防灾规划
1、城市防震
规划区内历史上未发生过破坏性地震,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版,用地内地震烈度为六度。
采取就地疏散和集中疏散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各功能区的绿地、广场、停车场的疏散功能。建筑工程按抗震烈度六度设防,城市生命线工程(如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和重要公共设施提高一度设防。
2、城市防洪
规划区按30年一遇洪水设防。因黄家沟内主干道是按中杨小区50年一遇防洪标高约353.0米设防。规划区建设用地标高在海拔355—440米之间,满足防洪标准要求。
3.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巴中市黄家沟小区规划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本规划区总体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调查评定等级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小二等。
(1)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域
主要包括规划区北侧二~四级台地上东西走向陡岩和区域内西南端及中心广场南侧的中等易发区。
该区域用地斜坡类型多为顺向及切向坡,在施工开挖后则会形成高边坡,若防治措施不落实则会诱发和加剧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应落实以下防治措施,该区域用地才适宜于工程建设:
1)在施工前先进行踏勘,并对斜坡上的危岩和松散堆积物进行清理;
2)在放边坡时,在陡边坡侧应采取锚固或砌挡土墙支护;
3)应注意安全排水;
4)加强片流疏干,防止地表水对斜坡上的危岩和松散堆积物的直接作用。
5)加强安全及业务学习,及时整治隐患,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意识
(2)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域
主要包括主干道两侧顺山势而上升的若干级台地区域。
该区域地势较平坦,并形成了若干级台地,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比较简单,适宜于工程建设,在建设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防治措施:
1)加强片流疏干,多设排水涵洞,避免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对工程的破坏;
2)放缓施工开挖形成的陡边坡,使其不易滑动;
3)注意修建挡土墙、砌堡坎、加固基础;
4)保护好民用建筑物,对建设时需占用的建筑物要及时搬迁。
(3)在工程建设前,应按规范作好岩土工程勘察,并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陡边陡崩塌带、滑坡地带的岩土工程勘察;
(4)规划区现状土壤侵蚀较强,施工开挖后应认真实施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有效减少和控制规划区水土流失危害,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观测,预防及避让等有效措施;
(6)施工中弃土方量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作好保护措施,不得随意就近倾倒;
(7)水塘、堰塘、堰沟等地表水体应在施工前排泄,清除表层呈软塑一可塑状的土层,再有序回填。如填方位于道路或拟建物高度小荷载小,考虑以填土作持力层的地段,必须进行分层夯实处理,防止填土地基不均匀沉降。如填方位于一般地段,亦应有序回填,逐层夯实。
(8)为保障基础的稳定和防止水土流失,应按岩上工程勘察资料选择好持力层,并采取相应的树木种植、坡面绿化等工业园绿化措施;
(9)施工位于人口密集地段时,应严格控制噪音,并保护好民用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对建设时需要占用的建筑物要及时搬迁。施工现场或临时设施,应注意崩塌、掉块、滑坡等地质灾害对施工队伍本身的伤害。
4、城市消防
规划区各项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定,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给水由城市管网供水,沿道路设地上式市政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高层建筑按规定自各消防水池。
规划标准消防站一个,用地面积0.62公顷,责任范围为本规划区。
5、人防建设
(1)人防建设是国防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必须搞好规划区人防建设。
(2)必须遵循“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开发建设相结合,坚持人防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总体与局部,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实现人防工程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的人民防空体系。
(3)规划区人防工程应最大限度与城市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同时进一步深化人防专业队伍建设,人员掩蔽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建筑地下层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的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应修建防空地下室不足200平方米的,按200平方米安排,就地集中或单独修建公共人民防空工程。
十六、奖励与处罚
1、地块内建筑基地为社会大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巴中市规划管理相关条例执行:鼓励降低覆盖率,按基本覆盖率每降低1%,奖励容积率0.1
2、开放空间是指在地块内为社会公众提供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库)等公共使用的是内外空间(包括平地、下层式广场和屋顶平台)。开放空间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沿城市道路、广场留设;
②任一方向的净宽度在6米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③以净宽度1.5米以上的开放性楼梯或坡道连接基地地面或道路,且与基地地面或道路的高差+5.0米以上(含+5.0米)
④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的,其最大高差为-5.0到+12.0米,且开放地面层;
⑤建设竣工后,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交给有关部门管理或经批准由建设单位代行管理;
⑥常年开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
3、提供进深不小于3米的沿街连续骑楼的,其骑楼上部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土块核定容积率指标内。
4、 对规划范围内违反规定的建设将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罚。
①开发建设者违反规定的,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按《城市规划法》第五章的条款规定进行处理。
②受委托的设计单位违反规定的,可予以罚款或降低其设计资格,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设计资格。
③城市管理部门违反规定且造成后果者,根据《城市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或行政诉讼法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理。
十七、规划实施与管理
1、本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布。有关部门规划管理人员与开发建设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规划设计,依据本规划进行建设管理。
2、强化本规划对建设的控制,依据本规划加强对各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尽力提高设计水平。同时,也应强调规划管理的高质量。
3、结合经济体制改革以经济手段推动本小区城市建设和规划实施。严格按本规划设计要求,进一步编制和完善土地使用和房地产开发的各种政策规定,用经济手段调控和引导土地使用及房地产开发。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产业化经营的途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
4、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根据本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6、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整治、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原则。
7、规划区建设应以集中紧凑、完善配套,成片开发为原则,作到规划一片,建设一片,收效一片。
8、大力宣传、普及、贯彻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各项法规以及巴中城市规划管理的地方条例,依法进行本小区内的建设和管理。
9、本规划的实施由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按《城市规划法》及巴中市地方城市管理的有关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10、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及个人违反本规定者,按《城市规划法》及巴中市地方城市管理的有关条例规定进行处罚。